站内搜索   标题    关键字   新闻热线:028-86952289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地震遇难者继承人可获工伤死亡待遇::
 




  中新四川网5月17日电 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遇难,他们都是因自然灾害原因死亡,不符合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条件。为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出通知,对此类人员(含经有关部门确认失踪并宣告死亡的人员)可暂按一定标准和办法支付参保职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相关死亡待遇。

  暂行标准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含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在地震中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得以参保职工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计发4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同时,还将为参保职工指定受益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以参保职工死亡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8个月。(完)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