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19日电 (吴平华 蒋波)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美好家园,但总有少数人目无法律,为图一时之快,持气枪到野外非法捕猎.....近日,乐至县公安局抓获一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
5月12日下午15时许,乐至县公安局石湍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驾驶一辆越野车,在石湍镇长埝沟村周边的山上用气枪打猎。接警后,民警立即进山展开追查,并对沿途嫌疑车辆进行拦截盘查。
最终,民警在长埝沟村一处村公路上发现嫌疑车辆,车内有两人。民警在车上发现了一只黑色鸟儿的尸体,还在车辆后排座位上查获一支黑色高压气枪。经鉴定,黑色鸟类为乌鸫,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随后,民警依法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明,5月12日,犯罪嫌疑人肖某明驾车带着妻子来到老家附近的山坡树林,进行非法狩猎。
目前,肖某明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