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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凉山出台二十条规定
2021年12月07日 10:07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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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记者从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获悉,《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正式出台,旨在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吸引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做大做强提供最好条件,并将每月25日设为“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日”。

  《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分为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和打造一流组织保障四部分,包括:破除用地难的问题,除房地产外,各类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的方式使用土地;破除用水难问题,入驻企业报装用水即到即办,用水办理环节由5个压缩为3个,办结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等。

  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发布了100个凉山州近期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凉山州多部门承诺,将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将营商环境优化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凉山州纪委常务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顾炯说,将聚焦“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开展督查工作。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锋介绍,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等2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审批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此外,针对社会关注的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凉山州还将每月25日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记者 何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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