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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出台“购房新政”:买新房首套补贴8000元、二套补贴12000元
2022年05月07日 10: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曹惠君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乐山5月6日讯(记者 李举涛)记者6日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日前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加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实施购房补贴。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每套;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每套;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每套,同时可叠加享受上述两项政策。

  同时,实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加大非住宅类库存去化支持,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对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每个的现金补贴。

  《措施》明确,加大房地产金融支持保障力度,稳妥开展房地产市场金融政策支持。在落实“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稳健有效释放金融政策信号。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前提下,充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进行抽贷、断贷、压贷。

  此外,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开发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开发项目规划许可证载建筑规模,先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剩余50%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书面承诺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施工许可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并承诺在办理最后一批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措施》还在优化房地产项目前期开工手续、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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