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21日电 (刘忠俊 何邦瑗)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1日透露称,为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研判和管控,切实把煤矿安全风险化解在隐患产生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该厅在全省建立煤矿企业和省、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风险定期研判工作机制。
应急厅要求,煤矿企业和市、县应急管理局要每日(每月)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风险研判并形成每日(每月)研判专报,各煤矿企业和各产煤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要求将每日(每月)研判结果上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梳理发现,煤矿企业需上报的煤矿安全风险每日研判专报中,企业要将前一日事故情况,前一日煤矿生产建设、作业情况,前一日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及处理情况,主要系统安全运行评估与故障分析,重要环节、重点区域风险辨识评估,风险研判结论与管控措施等相关情况逐项进行详细说明。
在煤矿企业需上报的煤矿安全风险每月研判专报中,企业要将本月事故情况,本月煤矿生产(建设)、作业情况,本月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本月企业安全检查及上级监管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与问题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主要系统安全运行评估与故障分析,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风险评估,风险研判结论与管控措施,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逐项梳理并作出相关说明。
此外,四川各市、县应急管理局要上报的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风险每日研判专报中,市、县应急管理局要将前一日事故情况、前一日煤矿生产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上报,每月研判专报中则对本月事故情况和本月煤矿生产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上报,并对本区域煤矿风险进行研判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专报模板中,我们将《煤矿生产建设、作业情况》这一项内容细化为煤矿分类监管类别、井下作业地点、作业人数、原煤总产量、掘进进尺、单班产量及掘进进尺等具体4类情况,并在《主要系统安全运行评估与故障分析》这一项中将煤矿中包括矿井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共计12项系统逐一列出,煤矿企业只须依单进行研判并填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称,这样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让安全监管更好落到实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