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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开启
2021年02月07日 21:00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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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2月7日电   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音乐学院共同支持,四川省音乐家协会承办,新华文轩四川数字出版传媒协办的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新闻通气会7日在成都举行。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新闻通气会7日在成都举行。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新闻通气会7日在成都举行。

  据悉,“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是为迎接建党一百年,由四川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以评促创,挖掘、培育四川音乐人才,激发音乐创作,服务文化强省建设,集中展示四川省2019年以来的优秀原创歌曲。本次活动将从2021年2月开始到6月结束。通过活动,征集评选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引领社会新风尚的美声、民族、流行音乐力作。

  据介绍,“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是服务于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助力提升文艺作品提升工程的具体举措,同时助力四川发展天府文化,打造成都国际音乐之都计划。

  据了解,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将于2021年2月7日至4月20日进行作品征集;5月5日至31日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复评,并对进入终评的20首作品进行网络投票;6月1日至10日进行终评并公示;6月下旬举行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颁奖晚会。

  在作品征集方面,凡四川籍从事文艺创作生产的艺术工作者均可报名。报名音乐作品须为2019年1月以来创作的原创歌曲音乐作品,作品形式不限,可以为合唱、独唱、重唱等多种形式。作品应反映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四川新貌;作品分为美声、民族、流行三大类别进行申报,需有录音小样;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单位申报以各市(州)文联、音协,各音乐艺术院校,各艺术院团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个人可直接申报,每位作者限定申报不超过2首作品。各报送单位、个人需在2021年4月20日17时之前(以邮戳为准),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的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按时邮寄到四川省音乐家协会,逾期作废。

  本届评选活动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共分为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网络投票、终评五个环节。初评环节中,获得评委票数前50名的作品进入复评。复评环节,评委由专家评审组和大众评审组构成,综合打分后进入终评作品不超过20件,并接受网络投票。终评环节,采用百分制评选,其中专家组评选分值占75%,网络投票分值占25%。本届评选活动最终评出10首入围作品和10首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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