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6日电 (黄彧)连日来,泸州市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雷霆出击,铁腕执法,接连对辖区两家单位进行了临时查封。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家宾馆和养老院设置的厨房、库房和员工宿舍采用易燃泡沫夹芯板进行搭建,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以上情况,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两家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要求单位负责人严格遵守查封规定,在查封期间严禁擅自拆除封条,待隐患整改结束,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营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查、改、封、停、拘”等强有力执法措施,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惩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