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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非法电鱼7千克 被罚投放鱼苗12万余尾
2022年11月18日 19:49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18日电 (祝欢 蒲星宇)随着十年禁渔的实施,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各水域生态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但依然有人知法犯法,11月18日,该区多部门联合执行了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该赔偿义务人通过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蒲某、王某、李某等五人,在禁捕区域内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当场被警方拦获,并在现场查获捕捞鲤鱼共计7.182千克。

投放鱼苗现场。顺庆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投放鱼苗现场。顺庆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11月15日,顺庆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及赔偿义务人就“在禁捕区域使用禁用方式进行捕捞”事件召开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磋商。磋商会上顺庆区农业农村局陈述了违法事实、调查情况、相关法律依据等,并出具了专家评估意见。经过磋商,认定蒲某、王某、李某等五人在禁渔期利用电打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嘉陵江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破坏了水生态环境,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赔偿义务人也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最后达成以“自行修复”方式进行修复,并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

  18日上午,在顺庆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检察院的监督下,赔偿义务人将购买的12万余尾鱼苗投放至顺庆区共兴镇芦溪河内。据了解,在顺庆生态环境局、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和顺庆区检察院等各单位通力配合下,仅4天就完成了整个磋商和赔付工作。该案对电鱼类生态损害行为起到了加大的震慑作用,为“十年禁渔”的深入实施和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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