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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向社会公布一批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2023年06月28日 13:3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28日电 (记者 刘忠俊)6月28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案例主要涉及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存在事故隐患等问题。

  2023年1月6日,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该区丰乐镇新建街一门市非法经营醇基燃料。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商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违法所得人民币12471元,并处人民币10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销售问题,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地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17620元。

  2023年4月2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该区鱼塘街道川友物流园一名人员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叉车)。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核查。举报属实,泸州市场监管局迅速下达了责任限期整改指令。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了积极贡献,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

  2023年2月6日,泸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泸县玉蟾街道一企业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强行进行生产,同时建起的炉子有黑烟冒出。根据举报,泸县应急局会同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生态环境局、玉蟾街道办事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情况属实。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泸县生态环境局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泸县应急管理局对企业处人民币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为防止事故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拨打安全举报热线电话12350或12345,或者向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拨打电话、登录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让事故隐患无处遁形、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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