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7日电 (记者 刘忠俊)11月7日,重庆市消委会、成都市消委会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重庆成都两市汽车4S店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度重庆成都两市汽车4S店服务综合满意度得分为80.63分,相较2022年度得分提高了0.53分,消费者总体满意度为良好。

据了解,本次调查对象包括重庆、成都两市部分汽车品牌4S店,其中22个传统汽车品牌4S店、5个新业态服务4S店。调查测评内容主要围绕消费者在汽车品牌4S店所涉及到的整车销售服务、零配件销售服务、维修保养服务、信息反馈服务等4个服务方面进行,并以此作为4项一级指标。
调查发现,整车销售服务过程中部分4S店为吸引消费者,在广告、宣传材料中故意隐瞒汽车真实性能、功能、价格、优惠等信息,通过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主要体现在:新能源汽车普遍存在宣传续航里程与实际续航里程不符问题,虚假宣传或“超前宣传”,消费者反馈部分4S店在宣传中声称汽车具有智能泊车、自动驾驶等新功能,但购车后发现并无相关功能、配置或功能尚未上线。部分4S店出售汽车时,非常含糊介绍相关费用,或根本不予提及,等提车或享受保养服务时就出现了许多额外附加费用。主要体现在强制车险和加价提车。消费者反馈被告知若是想在4S店享受维修保养服务,则须在4S店购买汽车保险。消费者反馈部分4S店以打着限时低价、巨幅优惠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前往看车购车,当消费者到现场后,又以缺货或断货为由临时加价,形成该车型热卖假象,并要求消费者支付优先提车费用。
调查还发现,消费者对购车合同条款普遍不重视。同时,4S店销售人员通常也不会详细讲解合同条款,买卖双方均只关注收费方面条款,对消费者权益类条款,消费者持“平时不关注,‘临事’抱佛脚”态度,只有遇到权益问题时才会去关注合同条款内容。
此外,消费者普遍不了解“定金”“订金”的区别,在缴纳“Ding”金时分不清是“定金”还是“订金”,而部分4S店也不会强调或提醒消费者注意“Ding”金的区别以及可能面临的结果。部分4S店还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或订立合同后单方违约或更改合同内容侵害消费者权益。
重庆、成都两市消委会表示,下一步将联手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评议、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共同进行行业约谈等,重点监督汽车4S店虚假宣传、隐性收费、霸王条款、零配件质量不过关等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携手推动汽车4S店服务提质升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