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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法院进校园开展主题法治课
2026年03月12日 13:07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12日电(杨善)11日下午,简阳法院在四川省简阳市高级职业中学开展《青春有法,未来不迷“航”》主题法治公开课。来自简阳法院少年家事行政办案中心的法官胡丽群,为全校高一、高二年级33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聚焦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沉浸式法治课。

  职高学生正值青春期向成年期的过渡阶段,既有即将步入社会的蓬勃朝气,也面临着行为边界模糊、法律认知不足的现实困境。这堂课,正是为了在他们“拔节孕穗”的关键期,播下法治的种子。

  讲台上,法官开门见山,直击新法修订的核心变化。“以前有人说‘他还是个孩子,别跟他计较’,但从今年1月1日起,这句话不能再当‘护身符’了。”结合新法第二十三条,她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适用行政拘留的两种例外情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以及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当听到某地三名15岁少年因持械斗殴被依法拘留13天的真实案例时,台下原本有些骚动的学生们瞬间安静下来。法律,第一次以如此具象的方式,打破了他们心中“未成年=不用负责”的固有认知。

  针对职高生通勤普遍骑行电动车的现状,法官特别设置了“校园交通法律盲区”环节。“请骑电瓶车上学的同学举手!”台下齐刷刷举起一片手。“那么,你们知道哪些电瓶车在法律上属于‘机动车’吗?”她详细拆解了超标电动车、改装车的法律属性,明确指出:未满18周岁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发生在身边的法律风险。“速度与激情”的背后,可能是人生的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起侮辱性绰号、在群里发消息骂人、转发别人的隐私视频……这些‘动动手指’的事,算违法吗?”法官的提问,引发了学生们的低声讨论。结合新法对网络欺凌的明确规定,她指出: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可处拘留;利用网络恐吓、骚扰他人,同样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次‘键盘侠’式的狂欢,都可能让你站上被告席。”

  作为少年家事法官,她处理过太多因青春期交往失范引发的案件。在谈及异性交往法律界限时,她语气温和却坚定:“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可以侵犯对方。”她从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的刑法红线,讲到分手后散布私密照片的治安处罚,再到网络“隔空猥亵”的从重情节,告诫学生们:真正的爱是尊重与保护,而非占有与伤害。台下,不少学生若有所思地点头。

  青春有法,方能行稳致远。这场3300人共上的法治大课,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心灵的警醒与洗礼。当法治的种子深植青春的心田,未来的航程,必将因这份清醒与敬畏而更加光明坦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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