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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11条“新政”
2026年05月13日 20:4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13日电 (记者 刘忠俊)5月13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全市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新政”),围绕惠企纾困、产业升级、要素保障等核心任务,打出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新政”聚焦企业发展痛点难点,从政企帮扶、技术创新、审批优化、资金保障、权益维护等多方面出台具体举措。

  产业升级与转型方面,新政明确建立政企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建筑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构建“资金平衡、利益共享”的良性发展模式。同时,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平台,引导相关主体围绕BIM、建筑机器人、人工智能、智慧运维、无人机应用等优势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推动市场转化与产业协同,着力打造“成都智建”特色品牌。

  审批流程优化是新政的重要亮点。市级权限内,企业业绩已录入省级平台且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予以直接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可直接申请模板脚手架资质;联合体业绩中企业实际承担的部分,予以认可。在此基础上,成都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为依托,打造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串联住建、水务、城管等多部门审批系统,实现施工许可、消防审查、质监安监备案、污水排放许可、垃圾处置许可“多证齐发”。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可分阶段办理基坑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真正实现“交地即开工”,大幅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资金保障方面,新政明确了严格的时限与比例要求: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竣工后,需在3个月内组织竣工结算及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针对行业普遍关注的“以审代结”问题,新政划定明确红线:不得将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自身履职的前置条件,不得以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为由,延期办理财务结算、拖欠工程款。同时,将加大对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合同签订、竣工结(决)算等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及时纠正“以审代结”违规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在企业资金回笼与权益保护上,市、区(市)县人民法院将优化“分调裁审”机制,对简单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对复杂案件探索“先行判决”,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速度。依法采取“活封”“置换”等柔性执行措施,严禁超标查封,支持企业以保函、固定资产担保等方式解冻账户,为企业正常经营留足空间。此外,成都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额度内监管资金按照建设进度直接拨付给本预售批次施工方,杜绝资金违规挪用,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新政还兼顾企业发展与人才培育,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A级诚信企业可减免保证金,且可用保函替代;对市属高职院校新增智能建造、绿色施工等相关专业,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奖补。同时,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及时发布机会清单、政策清单,定期举办供需对接活动,为企业搭建合作桥梁,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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