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汇侨兴川”贡献奖分设经济合作奖、公益慈善奖、人文交流奖、科技创新奖共四个项目,每一奖项各评选不超过5个获奖单位。前两届“汇侨兴川”贡献奖获奖单位原则上不参评,特别优异和在服务四川经济发展、抗震救灾、民生公益中有重大贡献的可提名参评。

二、评选办法

参评的侨资企业应在川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参评的涉侨团体组织须在住在国家(地区)正式注册备案,在当地有固定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和设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涉侨慈善机构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规定。

(一)经济合作奖:

重点评选在川侨资企业和为推动四川与外国机构、企业达成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华侨华人社团。

在川侨资企业参评应符合: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管理企业,2021年以来,营销收入连续处于我省侨资企业先进水平;守法经营,环保达标,无走私、偷税漏税,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访事件;疫情期间,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为服务我省“拼经济、搞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华侨华人社团参评应符合:积极搭建四川与所在国家(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平台,通过贸易、投资、参展参会等方式,积极促进住在国与四川的经贸合作交流,近三年有正式签约落地的重大投资经贸合作项目。

(二)公益慈善奖:

重点评选为四川乡村振兴、抗震救灾、抗击疫情、公益慈善做出积极贡献的侨资企业、涉侨慈善机构、华侨华人社团等。参评对象应符合:积极参与四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抗击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参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

(三)人文交流奖:

重点评选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巴蜀特色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的华侨华人社团、海外华文媒体和海外华文学校等。参评对象应符合:积极帮助支持四川与住在国开展人文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华文教育和弘扬中华文化,多渠道向住在国主流社会宣介中华文化和巴蜀文化;积极讲述四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故事、抗疫故事、开放发展故事;积极组织当地华文媒体赴川参访等。

(四)科技创新奖:

重点评选国内领先、行业一流的高新科技类在川侨资企业。参评的侨资企业应符合:近年来通过招才引智平台活动落户四川,属于全国和世界同行业领先、带动效应明显的高新科技类侨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相关要求,即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三、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分为四川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推荐或涉侨团体组织推(自)荐,资格审查,在线投票,专家评审,终评公示五个阶段,最终投票结果采取加权平均办法进行统计处理,具体加权系数为:推荐和自荐占30%,在线投票占20%,专家评审投票占50%。具体进度如下:

4月中旬,组织报名,推荐材料报送;

4月下旬,参评申请截止,进行资格审查;

5月上旬,网络及媒体投票;

5月中旬,专家评审;

5月下旬,综合评定获奖的组织并公示;

6月,邀请获奖的涉侨团体组织代表赴川出席第七届四川华侨华人社团大会系列活动,接受颁奖。

四、关于推荐要求

有关涉侨团体组织参评各奖项,除自荐外,另外推荐参评的涉侨团体组织不得多于2个。请于4月28日前,将所推(自)荐的涉侨团体组织材料报送至四川省侨务办公室。

联系人:冯静;联系电话:86—28—86601536;邮箱:12757877@qq.com。

  • 1、投票采用匿名投票方式,一个ip地址24小时内只能投 10 票;
  • 2、投票不分奖项类别,不受候选单位数量限制,可以对多个单位进行投票;
  • 3、投票时间:5月15日 -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