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加氢站建设项目方面,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氢能领域重大项目落户  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  支持氢能领域外资比例不低于25%且为境外直接投资的重大外资项目以及重大内资项目在我市落户。

最高奖励1000万元!成都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47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8月6日,记者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获悉,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开始申报。据悉,本期可申报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支持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补贴、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等15个项目,申报周期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

  支持储氢、运氢、建加氢站

  关键零部件销售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于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项目,成功申报后,成都将对专门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2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按照申报期内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专业从事能源用氢气运输业务的企业1.5元/千克、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

  支持加氢站建设项目方面,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70MPa加氢站、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加氢站运营补贴方面,成都将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40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申报期内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方面,将对于我市组织开展的氢燃料电池轨道机车、无人机、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支持成渝、“成德眉资”等氢能客运、物流等示范线开通运营,对形成一定示范规模和效应的线路,按车辆实际加氢费用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支持氢能领域重大项目落户

  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

  支持氢能领域外资比例不低于25%且为境外直接投资的重大外资项目以及重大内资项目在我市落户。对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以及我市重点招引的高能级“500强”企业,三年内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对新引进或现有企业新增项目,经认定属填补我市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或延伸、强化产业链的,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500万元。

  对于新建成的氢能领域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或服务平台,按检测设备投入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氢能企业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项目,在生产并形成销售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该项目的引进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对于原非氢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行经营转型后专门从事氢能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按设备投资额的6%补助。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一次性补助800万元。

  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对企业成功并购成都市外知名氢能企业并取得绝对控股权,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实际出资额达1亿元以上(含)的,并购手续办理完成纳入我市合并报表,其氢能领域产品在成都实现销售纳税后,按相应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成都将给予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由专业机构在主导产业功能区内建设、运营、管理的氢能特色产业园,全部建成且运营状况良好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对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氢能团体标准项目第一承担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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