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四川省检察院、司法厅日前联合发布7件全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包括人民监督员监督“冒名工商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人民监督员监督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人民监督员监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业务管理工作等。
近年来,四川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四川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成为全国首批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覆盖、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目前,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524人。2023年,全省各级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3318件(次),同比增长17.2%,今年以来已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007件(次),逐步探索形成了既具开创意义又有四川辨识度的实践成果。
“下一步,四川司法行政机关将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机制,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素质培养,切实让各级人民监督员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名单如下:
人民监督员监督“冒名工商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人民监督员监督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人民监督员监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益诉讼
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业务管理工作
人民监督员监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