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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与公证处签约引入公证提存机制
2025年08月26日 20:52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26日电 (记者 刘忠俊)8月2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与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以下简称“律政公证处”)签署《公证提存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四川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领域,率先以“司法公证+公益维权”模式引入公证提存机制,为全国探索规范化、透明化管理路径提供“四川样本”。

签约仪式现场。四川省消委会供图

  近年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多,赔偿金存放、管理与赔付痛点凸显。为落实《四川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四川省消委会制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赔偿金“依法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原则,同时细化总额限定、比例赔付等规则,要求赔偿金需在受害消费者征集截止后180日内赔付,特殊情况延长不超3年。此次与律政公证处合作,正是将公证提存机制融入赔偿金管理全流程的关键举措。

  “合作核心是实现赔偿金‘一案一委托、一案一清零’闭环管理。”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闫光耀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根据协议,双方将聚焦三大领域合作:其一,律政公证处为公益诉讼中的侵权事实、消费记录等证据提供保全公证,筑牢案件证据基础;其二,设立专属提存账户,代四川省消委会接收、保管赔偿金,并按《管理办法》执行资金划转、支出;其三,为受害消费者集中救助、公益物资赠送等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同时联合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

  未来,四川省消委会将把合作协议提交审判机关,请求裁判文书明确赔偿金公证提存方式。律政公证处党委书记周鲲承诺,将对每起案件赔偿金实行“专账单独核算”,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指派专人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公益诉讼公证事项,并严格保密消费者隐私,降低维权成本。

  据悉,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中引入公证提存机制,目前在全国消协组织中仍属探索阶段。双方表示,将持续优化流程、应对挑战,以规范化管理提升公益诉讼公信力,为四川打造舒心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注入动能,同时形成可复制的“四川经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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