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8日电 (记者 刘忠俊)6月18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公布一批近期查办的网络交易监管典型违法案例。本次公示的案例覆盖网络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假充真、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多类典型网络违法行为,精准直击网络交易市场突出乱象。
案例一:主播虚构助农身份直播虚假宣传被处罚
蒲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主播虚假宣传案件。当事人林某通过微信视频号直播售卖蒲江耙耙柑时,私自标榜自己为“蒲江县南锋村助农推荐官”,谎称在蒲江从业两年,并在直播间发布“蒲江县专项安排10元助农立减优惠券”“售卖产品为救村民生计”“直播间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等不实言论。
经查,林某的“助农推荐官”“林主任”身份、蒲江两年工作经历均为凭空捏造,其直播间非公益助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宣传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蒲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林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10417.59元罚款。
案例二:商铺攀附知名餐饮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被罚10万元
成都市青羊区某田饭店因擅自使用他人知名服务标识、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经查,该饭店在企业登记字号、门店招牌、员工服饰、纸质菜单、消费预结单以及大众点评线上店铺等全部经营载体上,突出使用与锦江区知名“某田饭店”完全一致的标识字样,刻意借用对方长期积累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商誉,误导消费者误以为其为知名品牌分店,造成市场混淆。
截至2026年2月6日,涉事饭店已完成线上线下全渠道标识整改,履行法院生效民事赔偿判决,并在大众点评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饭店限期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处10万元罚款。
案例三:商贸公司售假、侵权、虚假宣传多项违法被重罚
内江市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复合型网络交易违法案件,隆昌某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优选、多多买菜平台经营棉絮类产品期间,同时存在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三类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购进低价聚酯纤维原料,简单包装后冒充生活用棉线上销售,属于以假充真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未取得“南极人”商标权利人授权,私自定制带有该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用于包装伪劣棉絮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其商品页面标注“南极人”“新疆棉絮”“精梳棉”等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成分严重不符,属于虚假广告宣传。
针对当事人多项违法事实,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其中,对其销售以假充真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收违法所得51830.8元,并处511077.14元罚款;对其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依法没收1705床侵权非生活用棉产品,并处1万元罚款;对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对应经营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四:酒店线上售房虚构优惠比价涉嫌价格欺诈被罚
2026年春节期间,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线上酒店价格欺诈案件。经查,辖区某酒店在美团、携程等主流线上平台销售节日房源期间,以自定义划线价为标价基准,借助“折扣”“优惠”等营销话术开展比价促销活动,但无法举证证明其标注的对比价格真实有效、合规合理,属于典型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酒店作出警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服务商协助商户虚构经营场景助推虚假宣传被罚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第三方服务商协助经营者虚假宣传案件。涉事企业为京东外卖平台攀枝花区域合作服务商,主营平台商户入驻代办等相关业务。
经查,2025年3月,该公司为拓展业务、招揽客源,违规协助一家无堂食经营资质的披萨店入驻京东外卖平台。当事人擅自登录商户后台,套用第三方店铺实景素材,虚构、上传虚假堂食场景图片并对外公示,误导消费者消费认知。案件调查过程中,该企业积极配合监管核查,主动排查辖区合作入驻商户,对店铺展示信息与实际经营场景不符的商户,统一更换真实实景图片或作下线整改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科技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案例六:个人利用AI仿冒奥运冠军带货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宜宾市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制作虚假带货广告的违法案件。经查,当事人袁某使用其亲属身份信息注册并运营抖音账号,2025年6月30日至8月18日期间,先后在账号内发布3条借助AI技术仿冒奥运冠军出镜的带货短视频,视频推广农家土鸡蛋、竹筷等商品,通过挂载链接引导消费者跳转电商页面下单,从中赚取带货佣金。
2025年8月18日,涉事抖音账号被平台依规封禁,当事人后续无新增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宜宾市高县市场监管局对袁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持续规范四川省网络交易经营秩序,严厉震慑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助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