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shms > 中新网四川

男子邀朋友到自贡荣县偷车 称“保证不得被逮”
2024年04月09日 11:01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9日电 (刘刚 杨俊 李泽熹)“要偷摩托车就来荣县,我当东道主,保证不得被逮。”近日,自贡市荣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电动摩托车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张某某。

  嫌疑人落网。荣县警方 供图
嫌疑人落网。荣县警方 供图

  据介绍,警方在讯问过程中了解到,因嫌疑人张某某“保证不得被逮”的表态,嫌疑人李某某才把作案地点定在了自贡荣县。

  今年3月20日,荣县公安局旭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电动摩托车被盗。接报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走访和调取案发地附近的天网监控发现,偷车的是两名年轻男子,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张某某。很快,警方在张某某家中将其抓获。随后,在成都市龙泉驿警方的协助下,旭阳派出所民警在龙泉驿区某小区内将李某某抓获。

  经查,今年3月18日,嫌疑人李某某因经济紧张联系张某某,邀约其到成都偷车“发点小财”。张某某当即拒绝,并称“成都自己不熟,很容易被逮,要偷摩托就来荣县。我当东道主,保证不得被逮!”

  听到张某某说得如此肯定,李某某于3月19日凌晨驾驶一辆面包车赶到了荣县旭阳镇。抵达荣县不久,李某某便在路边随机偷了一辆电动摩托车,将其装进后备厢,这才与张某某联系。

  “偷车要去没监控的地方,我再带你偷一辆。”两人碰面后,张某某带着李某某来到一条看似隐蔽的巷子里,合伙盗窃了一辆蓝色电动摩托车。但他们没想到,天网监控拍下了盗窃的全过程。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荣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