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四川自2020年4月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打算等。
2020年初,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年4月,四川省安委会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四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
三年来,我省结合省情实际,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并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特种设备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连年开展专项整治。
“每年,国务院安委会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开展督查评定,四川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应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省通过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排险除患”和“集中攻坚”,切实消除了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全省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得到全面加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能力持续提高。 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