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23日电 (刘刚 虞竞锋 赵聪)“他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修车费。我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让他还钱!”近日,自贡市荣县人民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接到举报人张某某电话反映称,被执行人毕某某逾期未支付修车欠款且态度较为恶劣,其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拒不履行,请求法院出警处理。

据介绍,张某某系荣县某汽车修理店经营者,毕某某长期在该店修理车辆,因此产生万余元的汽车修理费用未支付。经张某某多次催收未果,最终引发诉讼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督促履行,毕某某仍以修车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履行。因毕某某系出租车司机,行踪难以固定又拒不主动履行,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在接到毕某某行踪举报电话后,法院“执行110”团队迅速出警,在毕某某居住地将其拘传至法院。毕某某与张某某在调解室各执己见,争执不下。张某某认为毕某某有能力履行债务故意不履行,心中愤懑;毕某某则认为张某某未尽心尽力为其修缮车辆,修理费还有待商榷。
面对调解室内剑拔弩张的局面,执行法官迅速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开展情绪疏导工作。待现场氛围缓和后,法官向被执行人毕某某严肃阐明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行为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明确警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严重法律后果。
据了解,经过近2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毕某某现场支付张某某修理费3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该案件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荣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执行110”迅速出击,因案施策,灵活化解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示了执行的速度、力度与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