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18日电(吴平华 罗友莉)近日,《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暨工作部署会举行,据悉,《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宜宾海绵城市建设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该《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长期以来,宜宾受独特地形地貌及早期规划建设短板影响,部分区域在极端暴雨天气下易发生内涝,“城市看海”成为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痛点”,急切期盼根本性扭转。与此同时,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规划修编滞后,部门职责分工不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全流程管控存在薄弱环节,中心城区与县域海绵城市建设水平不均衡等问题突出。
“我们亟须通过地方立法在巩固既有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脉络、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靶向解决现存问题,以法治方式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宜宾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增长,以法治手段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已成为宜宾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4年初,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及时启动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宜宾海绵城市建设立法迈入快车道。“《条例》坚持‘小快灵’立法原则,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不分章节,共二十八条,采用通篇条文式结构,按照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的逻辑结构谋篇布局,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系统性规范。
谈及区别于其他城市出台的相关条例,该负责人表示,《条例》切实贯彻了城市建设新理念新要求,并紧密结合宜宾实际,系统梳理海绵城市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全流程全链条。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立足宜宾“三江环抱、六山相映”的生态本底,因地制宜进行制度设计,并与已出台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有效衔接。比如,《条例》第九条中要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应当坚持系统思维和韧性城市理念,依托长江以及金沙江、岷江等长江干支流水系和翠屏山、龙头山、七星山等山体形成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地形地貌,科学规划建设海绵城市设施;在第十条中,要求海绵城市建设与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实现了与宜宾市城镇绿化、河流保护等已有法规相关要求相呼应,充分彰显宜宾特色。
近年来,宜宾以中心城区为示范、以治理城市内涝为重点的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宜宾中心城区海绵城市面积已达85.86平方公里,占建成区45.28%,城市“韧性”进一步增强。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住建系统将改变“单点治理”的旧思路,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行动进行深度捆绑、一体化实施。特别是聚焦翠屏老城、叙州南岸等更新片区,以及后续各县(区)老城片区,系统推进海绵化改造。
与此同时,宜宾也将充分运用智慧化管理手段,通过对降雨、积水、管网运行、设施状态的实时监测和智能调度,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确保海绵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发挥实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