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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收集危险废物总规模不低于15万吨
2026年01月16日 09: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祝欢

  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全省基本建成与实际需求动态匹配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试点项目布局更加合理,收集总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更加及时,贮存更加规范,环境风险更加可控。

  根据方案,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在全省各市(州)同步推进,重点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较多的区域继续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自行或者引入专业单位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支持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主要指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或者参与建设试点项目。重点为省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0吨以下(含100吨)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以及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10吨以下的其他单位。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0吨的大型企业,其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总量不超过10吨的,原则上可纳入收集范围。试点单位首次申请收集规模不超过5000吨/年。最长贮存期限不超过1年,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有效库容的50%。

  据了解,全省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率持续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39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收集规模19.7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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