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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有奖发票全面上线实施
2026年07月15日 10: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祝欢

  继成都、泸州参与国家级有奖发票试点后,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有奖发票活动。截至2026年7月9日,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等18个市(州)活动平台已全面上线。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9月30日。

  参与条件

  谁能参与?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

  在哪消费?

  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

  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

  发票范围及中奖金额

  个人真实消费取得、合法开具、抬头为消费者个人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单张发票最低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不超过1万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据实兑付。

  参与方式

  云闪付平台

  覆盖城市:自贡、攀枝花、德阳、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

  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并定位在所在市州;

  第二步:在首页点击“有奖发票”专栏,按活动规则上传发票参与抽奖。(下方图片以自贡为例)

  支付宝平台

  覆盖城市:绵阳、乐山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 APP并定位在所在市州;

  第二步:搜索“绵阳市有奖发票”或“乐山市有奖发票”进入活动专区;

  第三步: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动录入发票信息上传,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参与抽奖。(下方图片以绵阳为例)

  温馨提示:各地每日上传发票数量有限制,具体规则以活动页面说明为准。

  注意!这几类发票不能参与

  (一)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

  (二)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三)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四)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五)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特别提醒

  成都、泸州全国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正在持续开展。

  成都: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7月30日23时30分结束。

  泸州: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7月31日结束,发票开具日期截至2026年7月28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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