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28日电 (刘刚 陈杰)2020年以来,雅安市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找准“四个着力点”,服务保障大渡河沿岸“生态经济强县”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着力增强生态检察保护合力。建立健全《甘孜州雅安市关于环贡嘎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试行)》《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民事行政检察与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森林防火公益共护联系协作机制》等,召开联席会议14次,对接协调48次,实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资源集聚;强化“检察+河长”工作模式,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水环境治理七大机制,激发“绿美石棉”建设的“联动效应”;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组织召开第二届环贡嘎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11家成员单位交流经验,凝聚环境保护共识。
着力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4件36人,提起公诉16件18人。对非法采矿犯罪从严惩处,起诉1人;加强生态环保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深入实施修复性生态司法保护,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损害赔偿模式。在监督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占用林地行政违法案件中,督促相关部门对7件罚款共45万余元执行到位;开展冬季生态环境、护林防火、“反盗猎”等专项巡护检查10余次,排查破坏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上百人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着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9个乡镇、街道及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件,共同保护好境内丰富的森林资源;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针对石棉县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级暗查指导发现问题,向行政机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依法督促履职尽责,协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发挥公益诉讼教育惩戒作用,持续推进以“增殖放流”等恢复性为主的赔偿诉讼请求机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推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次,放流鱼苗42万余尾,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携手共护长江上游大渡河流域生态安全。
着力推动“刑事+公益”联动协同发力。探索建立“刑事+公益”联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公益诉讼公告“两同时”等机制,组织开展“刑事+公益”一案双查专项行动,从刑事案件中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中6人组成专业团队,分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三个办案单元,集中调度办理县内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