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bwbd > 中新网四川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1年03月02日 16:19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分享到: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日电 (郭春茂)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2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发出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安全的就餐场所。外出就餐应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量化动态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在小餐饮店就餐要谨慎食用凉拌菜;无证照摊贩不要购买;预防野菜中毒,不随意采摘食用野菜,避免食用野菜中毒,认识的野菜也不宜过量食用;预防毒蘑菇中毒,春季是毒蘑菇中毒多发的季节,购买蘑菇及其它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要在商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为避免误食,不要自采野蘑菇,不要在流动商贩处购买不能辨别的野蘑菇,尽量不食用野蘑菇。 

  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食用非法捕获和交易的野生动物。如消费者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迅速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完)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