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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供餐也需“亮证经营”
2021年03月05日 19:42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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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5日电 (王涵正)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安富市场监管所针对外卖订餐平台经营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通过四川省网格供餐大数据平台和监管APP,迅速以35家涉及网络供餐的餐饮单位为检查目标并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20份,对仅公示了《营业执照》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未按要求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资质的餐饮单位要求其立即停止网络供餐。下一步,安富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网络订餐乱象整治,切实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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