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27日电 (吴平华)近日,简阳法院平泉法庭在施家镇新安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新安村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旁听了庭审。

2021年9月,蒋某等人在自家林地上为逝去的亲人修建了坟墓,坟墓距袁某的旧宅(已垮塌)仅5米左右。袁某称该坟墓距离自家房屋太近,十分晦气,同时蒋某在修建坟墓时还对自家周围的林木进行了砍伐,故起诉要求蒋某恢复原状、赔偿林木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袁某旧宅已垮塌,袁家早已搬往别处居住,蒋某修建坟墓的行为对袁某的生活不会造成实质影响。袁某之所以意见很大,是因为蒋某作为同宗远亲,没有将在旧宅旁修建坟墓一事提前与之进行沟通,两家人在后来的多次商谈中互相斗气,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官认为,邻里之间应该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行使权利时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多体谅他人,珍惜难能可贵的和谐关系。
最终,在法官的说理之下,双方认识到了问题所在,均表示能够理解对方。
庭审结束后,平泉法庭庭长邓兵现场为村民作“百村巡讲”法治讲座,针对农村邻里之间的常见纠纷,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社会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普法。
这一次“家门口”的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又让当地群众亲身参与庭审,感受到了法院在处理农村邻里关系时的“情与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