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16日电 (刘刚 吴静)近年来,乐山市沙湾区完善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流程、突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驻村帮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让驻村干部在基层历练中壮筋骨、长才干、创实绩。
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确保考核更全面。由沙湾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组建考核工作组,会同镇(街道)党(工)委对重点村驻村半年以上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考核;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帮扶综合表现,期满考核主要考核驻村期间政治思想、履职尽责、作风形象、帮扶实绩、廉洁自律等现实表现,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以镇(街道)为单位分别按驻村干部中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数的25%确定,总数不超全区总数的25%,不计入派出单位基数和优秀等次比例。
述职测评+综合研判,确保考核更精准。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原则上按述职测评、综合研判、等次确定等步骤进行,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驻村干部考核大会,镇(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驻村干部、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会,接受考核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向会议述职并接受测评;考核工作组根据会议述职和测评情况,实地听取所驻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根据述职测评、综合研判情况,结合派出单位意见,按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逐人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确保考核更有力。年度考核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反馈派出单位和镇(街道)党(工)委,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期满考核结果由派出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掌握,作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晋级晋聘、评定职称、返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或未经镇(街道)党(工)委批准连续两周未到村开展工作的、督查中发现无故脱岗达3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及违反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召回撤换并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