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1日电 (刘刚 朱思雨)近段时间以来,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集中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检查。旨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守好安全底线,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据介绍,集中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严查流通销售,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电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对“超标”、擅自组装、拼装的电动车及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虚假宣传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进行查处。
同时,严查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情况,检查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等,规范经营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此外,还实地检查电动车标识、标志、标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对无合法来源证明的依法进行查处。
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健全了投诉举报机制,24小时畅通消保股、行政办公室举报电话,对电动车问题坚持从快从严处理。对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建立多股室协同、多部门合作机制,对有线索、有证据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及时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处罚结果。
下一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扩大专项检查成果,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问题电动车”危害性的认识,激发消费者的监督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