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1日电 (刘刚 陈余婷)近年来,乐山峨眉山市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严格监督不留“盲区”,坚决杜绝用“权力磁场”谋取私利的行为。
建章立制“一把尺”。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制度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的通知》,明确兼职人员范围,规范兼职审批流程,细化干部兼职相关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强化过程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组织部门把好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关,明确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监管责任人。今年,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对7名领导干部的兼职情况进行了审批备案;强化思想自觉,兼职干部统一签订“兼职不兼酬”承诺书,拉紧政策“红线”。
联合监督“一张网”。会同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团体法人库,动态更新社会团体领导人员信息,定期核查领导干部兼职(任职)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出协助核查函6份,查询清理757人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管机构和媒体的监督,确保兼职行为的公正和透明,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常态管理“一本账”。将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范围,台账化管理领导干部兼职数据信息,动态更新,联合纪检部门每年至少清理1次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和“一把手”履职指数等监督考核机制,凡发现干部兼职未经审批备案、违规取酬、超审批范围兼职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记录在册并扣减相应分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