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2日电 (何晓英 蔡雅芸)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政策出台后引起了广大纳税人关注。
“新政策具体怎么享受?”“能少缴多少钱?”“上半年已填报享受扣除的还需要重新报送修改信息吗?”对于“怎么操作才能享受新政策”问题,四川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税务干部现场宣讲个税新政。四川税务供图
据了解,政策出台后,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就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从9月份起,对在2023年已填报过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个人不用再做任何操作。如果纳税人在9月份之前已按原标准预缴税款,对于多缴的部分可在今后几个月要预缴的税款中进行抵减。若2023年内没抵减完,2024年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继续享受。
针对纳税人最关心的“能少缴多少税”问题,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直接摆出了个税计算公式:本年度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近期,四川税务部门已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四川税务公众号、税务部门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对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辅导。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精准推送新政策,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红包”直达快享。
“2023年个税对‘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提高,精准回应了老百姓的关切,能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在改善预期、提振信心方面也具有推动作用。”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蓉表示,税收是重要的二次分配手段,个税政策做出的系列优化调整,对于减轻纳税人负担、增进社会公平福祉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等都是民生大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