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14日电 (刘刚 李远)今年以来,自贡高新公安分局紧紧围绕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的总要求,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构建了“1+4+N”案件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案件管理“1中心”基站,延伸基层派出所“4室”触角,聚焦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等“N要素”,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介绍,高新公安积极发挥中心“基站”作用,依托案管中心,对上承接下发问题线索,对下联系各案管室核查问题,形成“收-核-发-辩-审”闭环运作,并围绕执法全链完整性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执法监督重心从事后发现问题向事前、事中风险防控方向的转变,确保风险隐患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目前,共下发执法监督提醒54期,检查发现问题40余个。
同时,延伸案管室“触角”范围。紧盯“警、案、人、物、场、卷”等执法核心要素,将办案区接入案管室监管屏,专管民警开展24小时巡查监督,严防发生无人看管、单人询问、物品随意放置等情况,做到实时提醒、预防为主、隐患清零;将在外执法活动(包括接处警、辨认、送押等)5G执法记录仪纳入监管范围,实时纠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切实保障执法安全。
据悉,自贡高新公安还加强了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坚持涉案财物“管办分离”的原则,严格涉案物品移交制度,将“物随案转”的传统模式转变为“财物归口”的统管模式,推行“建设中心+所队”联合的“一站式、仓储式”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由案管室承担案管中心与办案队伍之间涉案财物“集散点”作用,实行7类案件性质、5类物品特性分类定组的网格化管理,打造15个集中区,实现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流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