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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优惠20%!四川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政策有变
2024年05月22日 09:20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曹惠君

  记者5月21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从4月开始,我省交通部门陆续调整货车高速公路优惠政策,最高可优惠20%,具体政策如下:

  优惠政策一:

  对安装ETC的非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6%,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车通行费优惠由6%提高至8%。

  • 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

  • 优惠时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优惠车辆范围:安装ETC装置的普通货车。

  • 优惠路段范围:四川省内高速路段。

  • 享受优惠条件:

  享受ETC普通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装ETC装置并使用ETC方式通行;

  2.按有关规定正常装载合法运输;

  3.优惠政策互不叠加,可根据其满足优惠条件享受最高幅度优惠。

  优惠政策二:

  对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

  • 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 、《新能源货车四川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川交综执〔2024〕43号)。

  • 优惠时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优惠车辆范围:安装ETC装置的新能源货车。

  • 优惠路段范围:四川省内高速路段。

  • 享受优惠条件:

  享受新能源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装ETC装置且使用ETC通行;

  (二)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的;

  (三)按有关规定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

  (四)悬挂的车牌符合新能源号牌相关规定的。

  • 特别提醒: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新能源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

  (一)未安装ETC装置或未使用ETC通行高速公路的;

  (二)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的(驶出收费站为外省的);

  (三)未按有关规定正常装载或非法运输的;

  (四)悬挂的车牌不符合新能源号牌相关规定的;

  (五)入口领取CPC卡的。

  优惠政策三:

  对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30%提高至60%。

  • 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 《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四川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川交综执〔2024〕43号)。

  • 优惠时限: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优惠车辆范围:安装ETC装置且运输有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系列1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 1413-2023)执行,对运输10英尺、20英尺、30英尺、40英尺、45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实施优惠政策。

  • 优惠路段范围:四川省内高速路段。

  •享受优惠条件:

  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装ETC装置且使用ETC通行;

  (二)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的;

  (三)按有关规定正常装载合法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

  • 特别提醒: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一)擅自改变箱体结构,运输车辆无固定转锁装置,代码与箱体用途明显不符,箱体标识代码不规范,无箱体铭牌或无法辨识有效期,运输报废淘汰的国际标准集装箱等不符合《系列1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 1413-2023)标准的情形;

  (二)未安装ETC装置或未使用ETC通行高速公路的;

  (三)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的(驶出收费站为外省的);

  (四)未按有关规定正常装载或非法运输的;

  (五)入口领取CPC卡的。

  记者 陈煦阳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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