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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6年07月24日 19:39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24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4日向社会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6年以来,四川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盯医疗、食品药品、教育培训、房地产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行业竞争秩序的违法广告行为,累计查处相关案件1216件,罚没943.49万元。

  成都神康癫痫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医疗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且广告中含有"3分钟内就能完成患者的MRI个性化靶点定制,实现对刺激部位的精确定位和实时导航让癫痫临床诊断、治疗更高效""精准导航·疗效升级""无痛无创·安全无忧""个体化方案实现癫痫临床治愈可能,效率双跃升,实现精准快速靶向治疗"等涉及医疗技术、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其行为违反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万元的处罚。

  成都高新区吉尼列尔医疗美容诊所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电商平台商品页面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内容不符,且含有"缓解、治愈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其行为违反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3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

  威远和昶启辰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大厅播放的医疗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且广告中含有利用多名患者作推荐、证明的内容,其行为违反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4月,威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2万元的处罚。

  攀枝花市东区健尔康咨询服务部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张贴的艾灸广告,含有"×××是目前精油含量、黄酮含量、侧柏酮含量最高药用价值的艾草""老人艾灸延年益寿,补阳祛湿,宣化寒湿,针对常见慢性病、亚健康等效果显著""儿童艾灸健脾养胃、提高免疫、促进发育"等内容,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且宣称普通商品和服务具有保健、疾病预防及治疗等功效,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6月,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5万元的处罚。

  四川省川酒集团国浆销售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白酒产品广告,宣称其产品具有"祛除湿气、缓解疲惫、开胃助消化、帮助睡眠、能减轻肝肾和心脏负担"等保健、疾病预防及治疗功效;发布的招商广告含有"大部分门店100天就能回本""为加盟商构建低风险、高回报、强粘性的创业生态"等内容,对投资收益、风险作保证性承诺,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4月,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万元的处罚。

  南充药业(集团)公司大北街药房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处方药广告,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对处方药进行宣传推广,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4月,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雅安金标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培训老师与学员的聊天记录,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发布的另一教育培训广告使用国徽图案。上述两项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1月,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广安友实学校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商场LED屏播放、学校外墙张贴的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广安友实学校状元学校清北双辉""×××同学圆梦清华大学、×××同学圆梦北京大学"等内容,以及多名学生肖像、清北学子助学金及荣誉牌颁发图片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并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4月,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1861万元的处罚。

  陈某舟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实际运营他人账号的直播间,雇佣直播营销人员、制作宣传物料,以视频直播形式为其他经营者推广销售商品并收取佣金,其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上述直播中,直播间多次展示含某国家机关名称的背景板画面,利用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提高直播间销量、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4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罚没3.4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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