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30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30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市双流区某医疗器械公司未按要求进行货物入库查验,将不合格“假”口罩卖给了医院,涉嫌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将面临重罚。

据了解,成都市“春雷行动2023”正式启动后,成都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外省移交的一条违法线索称,辖区内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外省某医院销售的一批医用防护口罩经检验不合格,且经溯源到生产企业河南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鉴定为“假货”,并非该公司生产产品。
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某医疗器械公司开展检查,对涉案产品相关证据资料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从长春市某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了上述批次口罩6000个,并于3月24日全部销售给了松原某医院,但实际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并未按要求进行货物入库查验,直接由上游长春市某药业有限公司将口罩运送至了松原某医院,且对收集的资料查验不到位,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的真伪,从而导致这批假口罩流入了使用环节。
执法人员称,涉案口罩标示为医用防护口罩,列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类别,管理类别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涉案口罩经标示生产企业河南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鉴定,并非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案口罩属于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考量案件情况,成都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拟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紧紧围绕“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整治药品、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