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5日电 (记者 刘忠俊)近日,成都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农贸市场、生鲜肉店,开展“生鲜灯”专项执法检查,对个别违规经营者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督促经营者及时替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近年来,“生鲜灯”在农贸市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广泛应用,引发各界关注。所谓“生鲜灯”就是使用特殊灯光颜色让食品看上去更新鲜、更有卖相的一种灯具。不同摊位的“生鲜灯”,颜色不同,在“生鲜灯”照射下,能刺激消费者购买欲,让消费者不易辨别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
据了解,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执法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边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边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同时,对使用光源后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认知判断的个别经营者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实新规要求,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
成都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严管机制,严厉打击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违法行为,坚决熄掉市场“生鲜灯”,让“美颜”生鲜食品褪去虚假光环,回归真实“本色”,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