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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银行:警银联合打击逃废债
2025年04月08日 16:5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8日电 (汤雁)2025年3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会议,部署为期六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会议明确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集群打击取得实效。

  近期,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出现持续性逾期,涉嫌主观恶意低价转移财产,逃避判决执行,于是银行向公安机关提起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确认案件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受案条件,遂依法受理案件,并启动侦查程序。

  据了解,李某系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该企业向新网银行申请贷款,李某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然而贷款发放后,仅仅四个月后便出现持续性逾期。2024年12月,经法院审理,判决该企业限期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判决生效后,该企业及李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启动对该企业及李某的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李某在判决前,将其名下市场估值约三百万元的房产以数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第三方且已完成过户登记。该交易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正常水平,该交易行为涉嫌主观恶意低价转移财产,逃避判决执行,且事实上造成了本案生效判决无法有效执行的结果。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银行向公安机关提起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新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网银行积极响应公安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分阶段梳理各类涉嫌金融犯罪案件。目前,已发现多条涉嫌恶意逃废债行为的线索,包括恶意转移资产、关联公司人格混同或抽逃出资等方式,逃避或拒绝履行债务义务,上述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现相关案件均在有序推进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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