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8日电 (记者 刘忠俊)6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以下简称“四川局”)向社会公布了3起煤矿典型执法案例,旨在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增强依法办矿管矿意识。
2025年4月,执法人员按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对达州市通川区某煤矿进行专项监察,通过比对设计和实际图纸、现场核查等,发现该矿未按设施设计施工回风系统,擅自变更首采区回风上山的开口位置、施工方向、施工倾角,且未经原审查机构再次审查批准。该煤矿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责令煤矿停止建设,并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
同月,执法人员对宜宾市筠连县某煤矿进行专项监察,通过查阅瓦检原始手册、比对通风日报表、调阅监控系统数据等,发现煤矿瓦检员移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位置,致使甲烷传感器无法监测作业时的真实甲烷浓度,人为造成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失真。
瓦检员的行为反映出煤矿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没有认识到违规挪移甲烷传感器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矿井日常安全管理浮于表面,未能及时发现从业人员挪移甲烷传感器的违章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煤矿停产整顿,开展一次全矿范围的思想整顿和警示教育,科学制定瓦斯超限报警考核指标,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并采用行刑衔接移送相关人员。
2025年5月,执法人员对泸州市古蔺县某煤矿进行专项监察,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回溯抽查、比对原始验证预报单、查阅人员轨迹等,发现该煤矿防突工在采煤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区域验证时数据造假。该行为反映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对区域验证数据造假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反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开展一次全矿范围的思想整顿和警示教育,对防突区域验证进行一次规范化培训,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并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