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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21年07月18日 09:20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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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7月17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司法厅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截止至8月16日。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信函方式请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sftlf2c@126.com">sftlf2c@126.com

  记者了解到,我省1995年制定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实施26年以来,对我省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经营模式、竞争手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业态、商业模式和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涌现,原条例已难以适应我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立法需求,在遵循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位法的基础上,《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应运而生。修订后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共5章30条,分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据介绍,《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参照国家做法,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同时推动建立川渝等地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并结合省情和执法实践对“商业宣传”“商业秘密”“可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有奖销售方式”等具体情形进行了列举式细化或者解释。此外,还加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并合理设置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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