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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法院:三方联动齐发力 高效化解民工工资纠纷
2024年07月17日 16:01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17日电 (陈柯 刘利莎)7月17日,泸县人民法院、泸县人民检察院、泸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联动,高效快捷帮助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44723元。

  据介绍,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郭某在承建泸州酒城中心茶楼装修工程时,雇佣马某、何某、沈某、罗某4人做泥工,工程完工后未付清工资款。2024年2月3日,郭某向马某4人出具欠条1张,约定于2024年2月6日前支付所欠工资44723元,后郭某未按约定支付该工资款。马某4人多次催收未果,便向泸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泸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纠纷后,为及时促进协调化解,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在诉前第一时间便与泸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就案情进行沟通。泸县法院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该起纠纷极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且矛盾有可能会进一步升级,遂决定邀请泸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泸县检察院,对该案开展诉前调解。

  最终经过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三方联动,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结合双方诉求,耐心开导、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郭某从2024年8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5000元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泸县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保障。至此,该起涉民工工资纠纷在法院、检察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下成功化解。

  “法院+检察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联合调解,是泸县法院继承发扬“枫桥经验”,变被动为主动,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走出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设新路径。通过发挥三方各自的工作优势,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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