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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采用无史实依据的虚构人物作为游径主题!四川发布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指南
2026年05月09日 09:42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编辑:轩瑾婉

  近日,四川省文物局发布《四川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系统规范全省文物主题游径的建设工作,首次提出文物主题游径建设的全流程管理要求,要求结合四川文化遗产禀赋,围绕主题确定、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实施路径、认定标准等关键环节,为推动文物资源活起来、文博旅游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深挖文化内涵

  串联文化场馆等资源

  《指南》特别鼓励重点围绕古蜀文明、巴文化、三苏文化、三国文化等巴蜀文化,蜀道、茶马古道、成渝古道、藏羌彝走廊等线性遗产,川盐、川酒、川茶、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产业遗存,以及长征文化、川陕苏区、三线建设、抗震救灾精神等红色文化,结合汉阙、石窟寺及石刻等四川特色文化遗产,打造主题游径。

  根据《指南》,文物主题游径的建设应围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展开。在确定游径主题时,各地应深入分析本地区文化特色和历史背景,系统梳理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围绕历史文化、历史名人、历史事件等构建主题,形成个性鲜明、特色突出的游径体系。

  每条文物主题游径应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清单,依托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兼顾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数量不少于3处,且已开放文物资源比例不低于80%。除不可移动文物外,还可串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以及农业遗产、工业遗产、老字号、水利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等,也可纳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剧场、文化馆、非遗馆等文化场馆。

  同时,《指南》明确禁止采用封建迷信、无史实依据的虚构人物或事件作为游径主题,确保主题内容真实、科学、健康。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

  县级人民政府须组织编制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方案,内容应包括主题定位、资源清单、文物保护、展示利用、标识系统、环境整治、设施配套、运营推广、资金估算及实施计划等,确保游径建设有据可依、有序推进。

  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必须首先保障文物本体安全及其历史自然环境风貌,坚决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庸俗化。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实物实证、挖掘史实,严禁用野史替代史实。

  省文物局将每年不定期对文物主题游径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游径将在省级层面公开发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中央或省级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申报文旅融合新场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试点项目。

  《指南》还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文物主题游径的建设、宣传和运营,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模式。对建设成效显著的游径,省文物局将适时宣传推广,并推荐参评国家级优秀文物主题游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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