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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安州:农村“交所合一”实现“一加一大于二”
2021年02月02日 13:51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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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2月2日电 (何政霖  苏鑫飞)2月1日,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千佛派出所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治理,查获1起客运车超员和3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派出所负责人随即在“千佛镇村级工作群”内通报情况,曝光警示。千佛镇党委书记也在群内发出“请各村宣传落实饮酒不开车,确保节日安全”的消息,倡导辖区群众文明出行,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 

民警检查车辆是否有超载情况。 安州区公安分局提供
民警检查车辆是否有超载情况。 安州区公安分局提供

  “农村派出所全面管理交通安全,进一步延伸管理触角,压榨违法行为滋生空间。”安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长邹建新介绍,千佛派出所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期间查获两类重点违法行为,证明了农村“交所合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在交通违法查处方面已初显成效。同时,派出所带动乡镇、村社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来,更盘活了“交管办”和“两站两员”。 

  据悉,去年9月,绵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村“交所合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整合农村派出所和农村交警中队的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着力构建“维护治安、管理交通、保障安全、服务群众”一体化全新警务运行模式。“交所合一”后,派出所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派出所长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派出所副职领导兼任中队长,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乡镇交管办的相关工作。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由交警中队裁决,除适用简易程序外的由交警大队裁决。 

  通过改革,安州区农村乡镇的交警中队覆盖率达100%,交警中队从5个增加至9个,增长率80%,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专业监管得到了加强,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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