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4月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局获悉,该局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举行了《意见》会签仪式。
据了解,世界银行对中国内地营商环境评估中,“办理破产”指标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的10项指标之一,主要反映企业破产程序的时间和成本。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局两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

《意见》针对“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服务企业破产重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清收税收债权”等破产企业涉税重点、突出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后,不仅有利于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同时也是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深入落实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服务保障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打造四川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现场座谈交流中,双方还就如何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规范司法与行政执法对接、加强信息和人员培训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形成广泛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