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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春雷行动2021”查办各类案件4736件
2021年04月20日 16:1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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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0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20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通气会上获悉,该市在此次“春雷行动”中查办各类案件4736件,案值人民币3898.05万元,罚没8838.38万元。

  成都市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规范冷链食品行业经营行为。全国首创建设冷库“库长责任制”,并在全省推广、复制。执法行动期间,成都市共计查办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关案件226件,案值468.4万元,罚没893.67万元。

彭某某无证生产药品案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彭某某无证生产药品案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成都市共计查办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36件,案值407.28万元,罚没556.02万元。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中,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共计查办案件130件,案值4.85万元,罚没66.57万元。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动中,强化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共计查办相关案件2188件,案值633.38万元,罚没1305.65万元。

无证生产药品案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无证生产药品案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检查整治,查办药械质量安全相关案件247件,案值1012.56万元,罚没3725.11万元。保供稳价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1353户次,发放提醒告诫函1351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9份,规范明码标价320户次,行政约谈220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3件,罚没79.96万元。

  与此同时,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还向社会公布了“春雷行动2021”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以及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案;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代理未经审查的互联网医疗广告案;四川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侵权及质量不合格的蓄电池案;成都崇州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商品房)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彭某某无证生产药品案;林某运输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毛肚案;四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隔离面罩不符合备案技术要求案;成都某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长江刀鱼和鲜活河豚案;刘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成都某电动车有限公司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通报会现场。记者刘忠俊摄
通报会现场。记者刘忠俊摄

  其中,2021年“3·15”晚会曝光360搜索及UC浏览器存在不少虚假医疗广告问题,相关发布平台和相关医院均被依法查处。经调查,当事人从2017年7月开始与成都棕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代理该医院在360搜索平台发布互联网医疗广告,该医院向其提交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和成都棕南医院网络广告成品样件。而“315”晚会上曝光使用360搜索平台后的截图内容为“成都棕南医院市区医保单位,医保报销,享受成都好的医疗服务,真正实现便民医疗,点击在线妇科咨询”“成都市二医院心理在线心理咨询师,专业指导抑郁,焦虑,恐惧,自卑,多疑,失落感等问题,成都棕南心理,一对一心理疏导,实时在线,青少年心理辅导,贴心服....。.”等广告是成都棕南医院设计、制作并投放在360搜索平台,投放前没有经过广告审查机关审查。该互联网医疗广告在360搜索平台发布的持续时间是2020年4月1日到7月1日,在此期间当事人向成都棕南医院收取的医疗广告服务费用为51.6万元。

  通报称,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广告法》第58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及第三款规定,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没收医疗广告服务费用51.6万元处罚,罚款129万元,罚没合计180.6万元的行政处罚。成都棕南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被成都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另行立案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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