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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法院:绿色赋能 老先进的“新加持”
2022年06月01日 11:46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日电 (邹立杨 周文莉)连日来,眺望濑溪河畔,河岸绿树成荫,江面碧波荡漾,一幅沱江第一支流绿色生态画卷缓缓呈现眼前。由泸州市泸县法院绿色法庭牛滩人民法庭护航的濑溪河流域生态建设,初步走出了一条“净水保水、护岸清河”的法治之路。

  开启新定位:老先进的“新加持”绿色法庭上线

  牛滩法庭是泸县人民法院的“老先进”,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等荣誉于一身。它坐落在濑溪河畔,辖牛滩、潮河、天兴、海潮4镇,总人口16万余人,幅员面积302平方公里。沱江一级支流濑溪河,集雨面积3240平方公里,斜贯该辖区而过,是泸县境内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泸县幅员面积的48%。濑溪河与泸县发展息息相关。

  以法治手段守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释放出生态红利,人民法院责无旁贷。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结合最高法院关于“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整体部署和辖区实情,牛滩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以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品牌特点的“绿色发展”名片为重点,开展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建设,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绿色法庭”工作,初步形成“绿色法庭”司法品牌,守卫着辖区4个乡镇的“碧水青山”。

  抓好关键点:“三审合一”集中管,惩治修复两手硬

  为了加大环保犯罪打击力度,迅速有效地处理与环境保护、森林和其他自然资源有关的案件,泸县法院将环境资源案件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归口审判模式,统一归口到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实现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

  绿色法庭因水而生,该庭所受理的案件涉及水土、山林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近年来,通过严厉打击以河道禁砂治理专项行动为重点的非法采伐、非法捕捞、乱占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了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同时注重源头治理,认真落实生态修复性司法工作制度,发布“补植令”,推行“增殖放流”,责令被告人对所破坏的土地、水产资源进行修复,以恢复耕地、水产资源原有生态功能。2017年以来,共判令2人复绿补植,1人增殖放流。在全方位的司法保障下,濑溪河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标准。

  强化影响力:跨区协作聚合力,共治共享新格局

  “沱江流域富顺泸县段辖区法庭召开联席会议,有助于加强跨行政区域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长江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泸县法院副院长李瑞金说。

  每一条河流的治理,都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只有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同治、干支流共防,才能达到治水实效。去年10月初,来自自贡富顺法院的赵化法庭与牛滩法庭等相关责任人各抒己见,共享环资信息,分析环资动态,趋同执法理念,共商“纽扣法庭”打造,为着力打造最美“沱江岸线”共商对策。同年10月12日,泸县法院牛滩法庭和富顺法院赵化法庭建立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正式落地落实。该机制首次将诉源治理融入到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中。签约当日,两地法院法庭代表还走进赵化中学校联合开展了环保法治讲座,让学生们对环境保护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

  今年3月,泸县法院牛滩法庭和富顺法院赵化法庭又就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开展了新一轮的联动,双方就环资案件庭审规范、裁判规则等进行了交流,并在渔政部门见证下,一同到沱江边增殖放流鱼苗15000尾。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化、法治化,不能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环资审判更不能闭门造车,要扩大交流合作,发挥执法机构协调联动机制:自2017年以来,先后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席会和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环保局会签《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保护机制》,与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与渝北、江津、龙马潭四地法院签订《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同商共享同防共治”保护网。

  做好源头防:注重环保宣传,实现可防可控成效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牛滩法庭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曝光违法典型,引导濑溪河流域的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水环境的保护,努力营造人人爱河、人人护河的浓厚氛围。

  阳春三月,柳絮纷飞,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禁渔期,牛滩法庭来到两地上岸渔民家中,挨家挨户开展禁鱼禁钓宣传,向他们普及生态法庭的作用和相关知识,从法律的角度引导延岸群众爱护环境,保护自然。

  一年来,该院采取巡回办案的形式,积极受理各类案件,参与项目建设征地协调,依法打击劈山毁林、非法猎捕、乱挖盗采等违法行为。自绿色法庭建立以来,已通过巡回办案方式办理各类环境保护类别案件5件,为泸县加快绿色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泸县法院绿色法庭还充分运用“审判+宣传”和“传统媒体+新媒体”组合优势,实现“法律、政治、社会”效果三统一;围绕“碧水蓝天”保卫战,积极向县级有关部门建言献策4条;开设“环境保护公开课”,去年以来先后邀请代表、委员、相关部门旁听庭审3次;利用“6.5”环保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到学校、村社开展环保讲座9次,发放宣传册800余份,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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