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8月24日电 (刘忠俊 李燕锋)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24日透露,该市邻水县九龙镇村民谭某因随手丢了一枚小小烟头,竟引发了一场火灾,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7日,广安市邻水县九龙镇村民谭某随手丢了一枚小小烟头,引燃周边草木导致发生火灾。8月15日,火灾受损当事人拨打了119火警电话,说明火灾情况并申请火灾调查。广安消防邻水大队火灾调查人员随即前往现场,对现场进行了管控。

调查人员通过实地勘查、调查取证、询问笔录、事故鉴定、集体议案等方式,还原了火灾经过:当日,村民谭某与妻子去晒稻谷路途中,经过火灾受损人冯某父亲坟前小路时,随意丢弃了一枚烟头在田埂处杂草中,当事人未注意到烟头没有熄灭。走了一段距离后,烟头所在处杂草起火燃烧,谭某与妻子捡起地上木棍进行扑打,约30分钟后火被扑灭,此时周围几株桂花树被烧毁。由于没有火灾受损当事人联系方式,谭某与妻子先行离开。
此次火灾中10株桂花树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约1.25万人民币,无人员伤亡。针对桂花树被烧毁,谭某与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2023年立春前将购买10株桂花树栽种在原处,并保证栽种存活。针对涉嫌过失引起火灾一事,因谭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大队将案件移交给当地警方,依法向谭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因谭某已满70周岁不予执行。
消防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各地山火频发,高温干燥天气仍将持续,杜绝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加强防火和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燃”,共同营造安全、绿色的公共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