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10日电 (刘刚 沈佳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自贡市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定了《荣县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从2023年1月1日起,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荣县经开区实际管辖范围内全面实施。
据介绍,今年4月—6月,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主动衔接荣县经开区,从用地方式、用地规模、用地规划、用地准入、地价调节、空间利用、集约节约、激励监管等方面反复研讨,进一步细化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相关具体事项,并形成一定成果,确保“标准地”改革顺利实施。
据了解,根据荣县经开区提出的供地申请,今年8月启动了A3-05(74.1187亩)、A3-01-07(55.3457亩)地块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方案编制工作,9月启动了A3-01-01(143.1405亩)地块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方案编制工作。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持续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强化用地保障及优化项目服务,推动“标准地”改革落地落实;在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过程中,对已确定出让的工业用地“标准地”,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加大用地协调服务工作并及时跟踪项目进展,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项目顺利实施;在工业用地“标准地”项目过程中全程跟踪,督促用地单位抓紧办理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及时供地和征收土地价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