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cdxw > 成都商报

成都: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散乱污”经营主体清零
2021年07月17日 09:37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曹惠君
分享到: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第二轮“散乱污”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试行)》已于日前印发。即日起,成都将在前期整治基础上,开展四大领域“散乱污”经营主体专项整治,通过“绿色转型一批、调迁整合一批、依法关闭一批”等措施,力争到2022年底,“散乱污”经营主体实现清零。

  《方案》明确,“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的经营主体。“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主体。“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经营主体。

  在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农、林、牧、渔领域中所涉及的屠宰业、养殖、种植、农机维修、农产品粗加工等。

  在工业领域,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热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酿造、食用油加工等食品精深加工企业,以及涉及涂料、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家具制造等工业企业。整治内容包括无证无照、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业政策符合性等情况。

  在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钢筋冷轧临时加工、水泥预制件临时生产等。

  在服务业领域,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维修服务行业,包括汽车维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生活服务行业,包括餐饮、洗车、干洗店等。

  即日起至今年9月,成都全市将进入第二轮“散乱污”经营主体专项整治的排查摸底阶段,今年10月到明年9月,成都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全面整治阶段,直至后期的检查验收和巩固提升,实现动态清零。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