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源头做好火灾风险防范。
《通知》指出,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频发,林区可燃物载量增加,加之进山生产施工作业、旅游度假人员日益增多,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等因素交织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管理办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林区野外用火审批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办事,防止长官意志、随意决策、任性监管。
《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建立健全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加快指导乡镇(街道)建强森林草原防火执法队伍,依法严肃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要强化网格化治理,加强卡防点管理,严防火源进山入林,闭环管理进山入林人员,切实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防火管理责任,央地、军地、政企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记者 苟春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