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5日电(吴平华)“我们不能只坐在庭上审案,得走出去听一听群众的意见、问一问职能部门情况。”近日,一个由简阳法院领导带队、两名法官及两名法官助理组成的调研小组就此产生。
“民法典规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具有明晰不动产权力关系、预防多次处分交易风险,保障购房者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在“1号司法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上级有部署,简阳法院见行动。
从购房合同签订到房产建成竣工验收、领取不动产权证的“红本本”,通常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老百姓如果早早做个预告登记就能规避风险,为什么预告登记率迟迟得不到提升,反而执行异议纠纷有增无减呢?法官们感到非常困惑。
出发之前,调研小组回访了二十余件执行异议案件当事人,“为什么都在政府备案了还要被法院执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有什么区别?”“买房子的手续都是开发商带着办理的,我们也不知道要申请预告登记”,深入交流以后,调研小组将“群众普遍不了解预告登记制度,认识不到预告登记在预防交易风险中的作用”重重地记在纸上。
基于回访情况,调研小组梳理了几个要点:“预告登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当前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存在哪些困难点?”……带着这一份直面问题、要点清晰、简洁明了的调研提纲,简阳法院分别敲开了两家单位的门。
从房保中心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处得知,网签备案是住建部门的职责范围,而预告登记属于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责范围,二者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尽管预告登记制度早已全面实施,但预告登记是依权利人申请办理的,强调的是行为自治,不能强制,只能引导。
找准症结之后,调研小组紧锣密鼓的研究如何提升预告登记工作实效。“一是明确职能职责……二是完善同步办理机制……三是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司法建议的提纲很快成型,但调研小组却在此时放慢了脚步。
“以往我们发过很多司法建议,被建议单位也很快回复了,问题真的解决了吗?”这样的发问,让法官们陷入深思中。
一份好的司法建议不能仅仅只停留在纸面上,关键在于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调研小组意识到,前期的沟通并不充分,当地住建部门、规自部门分别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大家的信息并不互通。为了避免司法建议发送后还是各自行动,一场邀请两家单位共同参与、面对面的研讨会召开了。
法院:“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案件中,因开发商不诚信、购房者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一房二卖、先押后卖纠纷每年有20余件”
住建部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风险告知书、重要信息告知书都要修改……加大监管力度既是当务之急,也是治标之本。”
规自部门:“之前受限于技术障碍,两地跑、重复办,诸多不便。但现在已经实现数据同步推送、线上同步,还免费办理,相信只要老百姓知道,都会愿意来申请。”
交流中,各单位的权责逐渐明晰,一条条凝聚大家智慧与共识的改进举措就此形成,让这份司法建议更有底气。
择日不如撞日。司法建议发送当天,法院与住建、规自就前期达成的共识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两家单位系统内也真刀真枪地开展改进、优化行动。
新的示范文本已经投入使用;辖区内的开发商统一学习在线申请预告登记的办理流程;各个部门的微信公众号上与预告登记有关的普法文章也越来越多……
“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就是我们铁的回复。”两部门的负责人一致表示。(完)